(政治組)
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已於109年4月21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商業服務業等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達50%之「艱困企業」,政府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成(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補貼一次性營運資金。
申請文件包括申請書、勞保投保名單、薪資清冊等,詳細情形可參考申請須知及專屬網站:
(一)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
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cdri.org.tw/,或者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之製造業紓困振興輔導專區-保薪資項目查詢。
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申請。線上申請方式至前述專屬網站(網址如上述)申請;郵寄地址為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若仍有其他疑義,請撥0800-000-257(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洽詢。
(二)商業服務業:
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cdri.org.tw/。
申請方式:採線上、郵寄及親送申請。線上申請方式至前述專屬網站(網址如上述)申請;郵寄地址為中華郵政三重二重埔郵局3-111號信箱;親送可至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之本部(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03號3樓)、中部院區(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南部院區(高雄市中正三路25號6樓東側)。此外,本部亦洽全省各地(新北、台中、台南、高雄)記帳士公會協助收件。若仍有其他疑義,請撥客服專線02-7716-9888洽詢。
另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減輕水、電費負擔,經濟部已訂定水電費減免相關措施,希望可以減輕營運困難產業的成本壓力。由於用戶受疫情影響之營運困難程度不同,爰依用戶受影響程度區分為營業額減少15%以上未達50%(級距一)或50%以上(級距二)兩個級距,其水電減免優惠方式如下:
(一)水費減免:
1.級距一:每一水號水費減免10%,每月減免上限為7,000元。
2.級距二:每一水號水費減免30%,每月減免上限為2萬元。
3.因受疫情影響致暫停營業而停用之用戶,於110年6月30日前申請復水,免收復水費。
(二)電費減免:
1.營業低壓用電戶:(1)級距一:每一電號電費減免10%,每月減免上限為10萬元。(2)級距二:每一電號電費減免30%,每月減免上限為30萬元。
2.高壓以上用電戶:(1)級距一: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於110年6月30日前申請恢復,免收適用期間供電設備維持費,但用戶無法配合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且屬百貨商場等複合式經營型態之用戶,並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後,電費減免10%,上限50萬元。(2)級距二: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於110年6月30日前申請恢復,免收適用期間供電設備維持費;每一電號電費減免30%,每月減免上限為300萬元。
基於便民之考量,用戶無須向水電公司申請,即可由水電公司自用戶開始符合適用級距之月份扣減,並於當期或次期水、電費帳單自動計算,如未及於當期帳單減免者,則於次期帳單一併減免,用戶可於5月下旬至台水、台電公司官網查詢是否為適用水、電費減免用戶。若仍有其他疑義,請撥台水公司免付費「1910 服務專線」(網站:https://www.water.gov.tw)、台電公司免付費「1911 服務專線」(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