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保訓主委李逸洋。(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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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保訓會表示,自該會成立以來,經實務訓練機關學校評定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而廢止受訓資格者,已累計76案,近3年已廢止21案,顯示用人機關已逐漸能本於為國舉才觀念,經由長時間的輔導、訓練、觀察與考核後,篩選淘汰不適任人員。
保訓會主委李逸洋表示,大環境不景氣,裁員減薪的消息時有所聞,公務人員穩定的工作與福利制度,每年吸引大批就業人口前仆後繼地投入各項國家考試。但是考取公務員,並不等於捧到鐵飯碗,還須通過訓練,才能取得公務人員資格。
他說,從競爭激烈的國家考試中脫穎而出者,專業知識能力應是在水準以上,然而是否適任公務員,往往取決於其品德及學習態度。經保訓會統計分析發現,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人員,並不是單一事件或單一行為所致,多數個案是因為「品操不良」、「消極被動」、「缺乏責任感」、「敷衍了事、錯誤百出」或「眼高手低、恃才傲物」等多重負向具體行為,導致工作績效不彰。雖然每個個案訓練不及格的原因各異,但均非缺乏工作所需知識或技能所致,而是因為個人動機、工作態度、服務熱忱與價值觀等內在層面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