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9月10日宣佈,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兩岸組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和中國國家監察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僅公布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被查的簡短消息,並附有黃興國簡歷,但沒有具體說明他犯下什麼錯誤或者罪行。
就在前一天,去年逃過天津市大爆炸刑責的黃興國還高調出席各種公開活動,包括會見在大陸訪問的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教師節前到天津一中學訪問並出席天津市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
北京外媒報導,最近幾月,中紀委巡視組對天津「殺回馬槍」,天津已有多名官員落馬,包括8月22日,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2015年8月,天津濱海新區發生中共建政以來罕有的特大化學品爆炸事故,造成超過170人死亡和失蹤,798人受傷和約70億元人民幣巨額財產損失。
隨即,當時的中國安監總局局長、曾長期擔任天津副市長的楊棟樑立即落馬。還有包括天津交通委主任、天津港總裁等數名廳局級官員在內的十多名名天津官員和國企高官被查。
中國國務院調查組今年2月認定,去年天津港「8·12」火災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宣佈處分5名省部級官員: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天津副市長孫文魁,天津副市長何樹山,交通部副部長何建中,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魯培軍。
今年9月7日,黃興國被宣佈調查的前3天,國務院安委會第4巡查組向天津市政府反饋了巡查情況,稱天津市安全生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包括 「有些基層政府和部門安全監管執法不嚴格,一些重大隱患、違法違規行為長期得不到治理」等。
而早在2014年7月,中央第五巡視組向天津市反饋巡視發現的問題時就曾指出,「天津城市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突出」。
黃興國的仕途從浙江開始,曾任浙江省副省長、寧波市委書記。他從2003年起就開始擔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14年升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黃興國還是中共第16屆、17屆中央候補委員,第18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他是中共18大之後第10個被查落馬的中央委員,之前9人分別是令計劃、蘇樹林、李東生、楊金山、楊棟樑、周本順、蔣潔敏、王氏和田修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