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召開股東會進行減資,並將減資款匯入自己開設的阿波羅投資公司,並自行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以五鬼搬運、假買賣真掏空的手法,侵吞阿波羅共計3.7億元,用來購買南港豪宅、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個人信用卡費用,且其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也涉案。
北檢17日搜索蔡正元位於南港毫宅等4處後,認為蔡涉犯侵占、背信罪,並有串證及逃亡之虞,18日凌晨將蔡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法官直至傍晚5點起才召開羈押庭,經過35小時折騰,庭訊後認定蔡正元有串證、逃亡之虞,深夜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2007年7月間,蔡正元涉嫌擅自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將阿波羅保管的中影公司減資款4億3000餘萬元,信託給自己,再向自己購買不良債權,或假借投資股票,先將信託款歸還阿波羅,再將款項轉匯至私人帳戶,甚至供自己購買不動產。
2010年信託契約到期後,蔡正元形式上將款項匯入阿波羅帳戶,但之後他又派人提出款項,輾轉匯入自己帳戶,用以購買私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繳卡費。台北地檢署認為,阿波羅並非實質權利人,竟未經實質權利人羅玉珍等人的同意,擅自於2007年7月間自行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假借阿波羅公司為信託人,將4億3千餘萬元的減資款信託於自己後,再用信託款以足額方式,向自己購買莊婉均開給自己的5000萬元本票,但當時莊女因為侵吞中影7.5億落跑,這筆不良債權根本無法執行。
北檢還查出,蔡假藉阿波羅要投資股票,以阿波羅名義行文給自己要求返還部分減資款,蔡將錢還給阿波羅後,阿波羅又將錢匯到自己及時任他立法院辦公室主任洪菱霙的私人帳戶,蔡還擅自提領信託款,購買不動產,總計這個部分造成阿波羅公司的損失高達2億4千餘萬元,蔡正元夫婦這個部分涉犯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