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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導,8月25日,泰國最高法院原定當天對泰國前總理盈拉“大米收購案”進行宣判,但她稱身體不適沒有出庭,請求延期宣判。法庭研議後決定不予採納,對盈拉發出逮捕令,沒收3000萬泰銖擔保金,案件改期到9月27日宣判。
泰國媒體報導稱,泰國最高法院準備對未現身的英拉發出逮捕令,“大米瀆職案”宣判也被迫延期,宣判日期改為9月27日。
盈拉律師當地時間今早9點37分告知法庭,她身體不適,不能到庭接受宣判,但是法庭認為盈拉身體不適的理由站不住腳。
2011年盈拉上台後,推行大米高價收購的惠農政策。但大米滯銷引發政府財政危機,成為盈拉下台的導火索。 2014年5月,泰國憲法法院以濫用職權、違反憲法為由解除盈拉的總理職務。
2015年1月,泰國國家立法議會通過對盈拉的彈劾案,並規定其五年內不得從政。當年2月,泰國檢方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針對盈拉的刑事訴訟,指控其推行的大米收購項目違反刑法和反貪污法,造成財政虧空和糧食過度囤積。
當年5月,法院批准了盈拉的保釋申請,條件是英拉不得出國,並須出席今後所有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