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距離年底九合一大選不到十天,台灣各地檢署分別查獲買票賄選案。地處離島金門縣因縣府金酒公司盈收量高,基礎建設待開發,各鄉鎮地方補助款豐厚, 已致各級民代參選爆炸,為自保的候選人,更無所不用其極,導致賄選傳聞不斷;繼上月欲爭取連任的第一選區(金寧.金城.烏坵)國民黨籍金門縣議員林孫全因賄選聯同許姓鎮代一併收押後,金門地檢署18日宣布偵破第二起賄選羈押案件,第二選區(金沙.金湖)縣議員候選人陳文慶以每票5千元,透過許姓、楊姓樁腳,向選民大舉買票,因坦承不諱被檢方裁定羈押獲准,這也是金門選舉第二位遭羈押禁見的議員候選人。
據中選會金門縣選委會表示,月底選舉將是金門史上最大規模的選舉,共有186位候選人參選,截至目前為止,檢方接獲的賄選情資,已立案調查七十多件,為確保民主社會,公平競爭,端正選風;金門地區司法檢調單位更於10/31由金門高分檢署檢察長邢泰釗、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共同主持《選舉查察中心》掛牌儀式,與主任檢察官劉穎芳和檢察官席時英、張漢森、書記官長董秀珍同時出席宣誓,展現反賄選一查到底的決心。
隨著選舉日逼近,今年出至七月底近3000名非金門戶籍幽靈人口,選舉期間異常增加將是檢調追查重點外,為全力洗脫賄選島之污名,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明確指示,月底將對所有台商針對不法投票行為,包括支付選舉人船泊機票.交通費用投給特定候選人及因收受現金買票.不明對價關係等非法投票行為,將被列為跟監調查對象,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更呼籲往來兩岸的金門常住戶籍選民勿以身試法,目前已掌握數十位樁腳近百位涉案人頭等相關事證,即日重啟調查,若因被檢舉不法屬實,將依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新台幣十五萬元之罰金及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使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一萬元罰金,為達鼓以善良道德勇氣,力求維護法治淨化選風,落實民主憲政精神。
(記者 陳國森 / 金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