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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多家外媒報導,爭議許久的台灣同性婚姻法案,5月17日在立法院通過二讀。台灣執政的民進黨在立法院強力支持該草案,反對黨國民黨則有多數委員投下反對票。
BBC報導,根據台灣法律,二讀通過當天下午六點前需執行三讀程序,若無違憲等重大疏失,二讀通過的法案都會獲得最終批准。
參與同志運動20多年的平權運動者、「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理事喀飛告訴BBC中文,此專法雖「不完全令人滿意但可接受」。此專法的施行意味著從5月24日起,年滿18歲的台灣同性伴侶便可依法登記結婚。但是,關於領養小孩以及跨國同志婚姻,包含大陸及港澳同志能否到台灣結婚的問題沒有在此專法上完全採納。
德國之聲報導,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開創亞洲先河,台灣立法院週五(5月17日)進行同婚專法草案的表決,在憲法法庭規定的2年期限到期前一周,以專法形式成功立法。圍繞這部法案的爭議頗大,立法院的表決程序也因激烈爭辯而一度延後。
當地時間5/17日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2人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新法將於一周後的5月24日開始實行。這也使得台灣開創了亞洲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先河。
根據台灣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的第748號解釋,現行法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因此違憲。司法院據此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報導稱,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而台灣立法院也恰巧選在這天進行同婚草案的表決。今日的表決處理三個同婚專法草案,分別是行政院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信望愛基金會遊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當地時間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2人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新法將於一周後的5月24日開始實行。這也使得台灣開創了亞洲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先河。
根據台灣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的第748號解釋,現行法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因此違憲。司法院據此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另,日本每日新聞發自立法院的報導,顯示贊成者綠色燈號佔絕大多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