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來
涉貪腐被判入監,前總統陳水扁在綠營全力營救之下,法務部擬讓他保外就醫,這種特殊禮遇的情節,顯然對其他受刑人不公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讓阿扁保外就醫,絕不能讓渠獨享特權,法務部應依法對其他類似阿扁病情之受刑人一視同仁,都給予保外就醫,否則法務部及矯正署就負徇情枉法之罵名!?
陳水扁入獄以來,在野與支持者幾乎每日都設想為他解脫牢獄之日子,法務部和矯正署也一直遷就這群人的訴求;幾經多次為他換獄,為他換特殊禮遇「居所」、換醫療群,甚至准其家人、綠營人士和支持者探監、寒暄,連曾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都有機會到阿扁「居所」泡茶,由此可想像他是如何過日子,比之一般受刑人,簡直天壤之別,想必他們都自嘆不如,望獄仰天長歎了!
阿扁有病,基於人道,給予特殊的醫療措施,並無可厚非;然而,類似阿扁憂鬱症的受刑人不知凡幾,失去身心自由者,多少都會染上此症狀。今日阿扁有綠營「搶救」,甚至前副總統呂秀蓮誓言絕食抗議,訴求釋放阿扁,在在顯示他們心目中只有阿扁,沒有其他同樣病情的受刑人,憐憫之心只阿扁而己,絕對欠缺同理心。法務部不能只為阿扁一人設想,應公平對待其他受刑人,依法行事,方為法律正事,如僅對阿扁法外施仁,就是枉法,違反法紀。法務部或是主管獄政的矯正署務必依法行事,否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口號,那來公義公理之法可言,甚至要負徇情枉法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