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秀蘭
部分事業單位曲解及濫用勞動基準法規範之「責任制」工時放寛規定,致服務業勞工之工時過長、工資給付不足,過去採取裁罰懲處之行政手段,事業單位亦未見主動改善,已嚴重影響本市勞動者之勞動權益。另企業工會力量薄弱,無法於企業內部監督,而期待政府介入,惟勞動檢查之申訴案件增加,勞動檢查員人數有限,亦使檢查效益難以提升。
基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率全國之先,於今(104)年度依勞動檢查法第23條規定創立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制度」,並訂定「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希望透過各行職業相關之專家學者及具有一定經歷從業人員之參與,提供勞動檢查有利之蒐證或查證文件,抓出檢查「眉角」,提升勞動檢查之實質效益,減少檢查死角。
另為配合陪同鑑定制度之推動,本府將實施「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專案檢查」,實施對象鎖定大眾傳播業、金融服務業、醫療服務業及科技業,檢查重點著重於出勤紀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首波將於104年3月份針對大眾傳播業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目前「大眾傳播業」之陪同鑑定人已有28位參加,於104年2月26日完成陪同鑑定人之勤前培訓,並將參與本次專案勞動檢查過程,提升勞動檢查之實質效益。
此制度的開啟,非僅使本府於實施勞動檢查時,更能掌握各行業勞動條件環境現狀,及加強檢查深度;長期目標係透過該制度之運作及反饋,剖析行業勞動條件處境之癥點,建立檢查重點指引;更希冀能使事業單位自我檢視,透過內部與外部協助公權力監督事業單位改善勞動條件與職場環境;推進行業別集體協商空間,以利勞資關係正向發展,並確實改善本市勞動環境。
此外,為落實產業民主,促進企業永續發展,柯市長選前提出市屬機構勞工董事應佔有五分之一之理念,本府同意比照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市屬及市府有投資或持股之事業單位每5名董事分配1名勞工董事。本府市屬事業單位中,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本府持有11席董事,分配2名勞工董事。另臺北市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及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本府分別持有8席及6席,仍維持1席不變。
本府積極鼓勵本市所轄事業單位如有工會者,比照本府規定,每5名董事得由工會派任1名勞工董事,以建構良善勞資關係,並促使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