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秀蘭
政府為鼓勵觀光,便利外籍旅客兌換新臺幣,近年來透過放寬外幣收兌處之申設及增加兌換據點,使來臺旅客不論是在機場、著名風景區、觀光飯店、伴手禮品行及部分24小時便利商店,皆可獲得兌換新臺幣現鈔之便捷服務,不僅便利來臺旅客在地消費,增加商店營收,並成為金融機構以外兌領新臺幣現鈔的重要管道。
由於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客來臺旅遊人數持續增加,102年9月1日,中央銀行進一步放寬外幣收兌處申設業別及擴大外幣收兌範圍,增加對人民幣現鈔的收兌。
目前連鎖便利商店、鐘錶業、藥妝店、捷運站、博物館、遊樂區及自治管理委員會的夜市等都可向臺灣銀行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迄103年11月底,獲准辦理外幣及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業務之外幣收兌處計有412家,遍布全臺飯店、百貨公司、觀光風景區、商圈及夜市等。
又為便利國外旅客於來臺前或入境後,利用智慧手機或平板電腦等隨身資訊工具,隨時查知所在觀光熱點、商圈、夜市附近外幣收兌處之位置,臺銀已於網站(http://www.bot.com.tw/Business/Fxdesignate/Pages/default.aspx)建立全臺 (含外島地區) 412家外幣收兌處地圖導航系統,來臺旅客可輕易利用該系統功能即時查知外幣收兌處之地圖位置與營業電話、地址等資訊,以就近將外幣兌換成新臺幣。
依現行規定,外籍旅客在國內購物交易,必須將所持外幣兌換為新臺幣後再進行付款,不可直接以外國貨幣進行交易。商家若直接收受外幣或人民幣進行交易係屬違法行為。
由於來臺旅客人數逐年增加,國內商家直接與外籍旅客進行各類商品交易之機會也益趨頻繁,商家如經常有外籍旅客來店消費情形,可向臺銀國際部洽詢(02-23493855)申設外幣收兌處,藉由外幣辨識之訓練,不僅可便利商品銷售及旅客購物,亦可降低收到外幣偽鈔的風險與損失。
提醒您目前外幣收兌處收兌之金額,每一外籍旅客每次最多兌換人民幣2萬元,其他外幣為等值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