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撤銷碩士 林智堅:學位不影響參選
社會組
[綜合報導]
台大9日宣布認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將撤銷碩士學位。林智堅9日下午在記者會中出示相關資料,指台大未接受他所提供證據作為證明,台大說法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對於是否參選到底,林智堅說,有沒有這個學位,對於他參選桃園市長其實並沒有影響,過去8年市長期間,他相信新竹市民不是因為他的學位而給予肯定,新竹市民學歷比他高的一大堆,博碩士一大堆,市政、政見、政績才是參選王道。
但林智堅強調,會捍衛自己清白,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沒有改變。
林智堅的委任律師黃帝穎說,今天只看到台大的記者會,還沒收到處分書,待收到處分書後,律師團會開會研議,行政救濟是救濟方法之一;至於有無其他救濟可能性,需要收到處分書再進行判斷,律師團研議後會再跟當事人確認。
林智堅被控論文抄襲爭議,台灣大學今天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林智堅抄襲並撤銷碩士學位。依法審定過程保密,完整審定書不公開,裁定書則會提供當事人。
林智堅下午在律師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他非常無辜,也是一個受害者,他2013年進入台大國發所就讀,純粹是希望能夠充電,2015年下半年開始,在新竹市政上比較熟悉下,便開始啟動論文準備工作。
林智堅提到,指導教授陳明通在2015年向他要自己選舉時的內部資料,他之前召開記者會時,說明過陳明通和自己的電子郵件對話內容,也把相關資料交給台大學倫會。
林智堅指出,沒想到台大不把這樣的證據當作證明,今天台大開記者會的說法及內容,讓他非常難以接受,這指控實在太大。
林智堅律師團在記者會前透過臉書聲明指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未依法迴避,以致於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的公正客觀;台大學倫會無視相關文字確實是林智堅先撰寫,而非引用他人文字、資料,僅機械式以論文口試前後時間比對,就草率認定林智堅抄襲,顯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
聲明指出,學位授予是嚴肅的法定程序,也經過校內外口試委員的專業判斷與決定,學術倫理如果涉及撤銷學位,在審定委員組成及處理程序,至少要有相對應的組織及程序保障,在委員會組成、程序都不嚴謹情況下,草率審定,最終卻有權撤銷學位,顯然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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