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組
[綜合報導]
金管會5日發布,統一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總經理違規處分案。
金管會5日通過對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之處分案。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抽檢統一投顧出席節目受訪內容,發現統一投顧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金管會業依投顧相關法令規定,處統一投顧罰鍰新臺幣60萬元;並命令統一投顧停止總經理6個月業務之執行。
投信投顧公會先前抽檢統一投顧出席節目內容,發現統一投顧廖姓總經理未具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卻上節目分析個股走勢,金管會對此開罰統一投顧新台幣60萬元,並罰總經理停職半年。
一、裁罰時間:112年9月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統一投顧及總經理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第111條第7款、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 6 條第2項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