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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京市政府發布,將修改市容管理規定,擬對髒車、破車上路開罰,最高2000人民幣。
車髒了不及時清洗,車漆掉了沒補等行為,以後可能屬於違規,將面臨處罰。南京市法制辦近日就《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京市城市建築物、公共設施、道路容貌管理規定>的決定》公開徵集立法意見。修改草案規定:上路的機動車有礙市容觀瞻最高可罰款2000元,泥土等污漬遮擋號牌也將面臨查處。
不過,草案一公佈,就引起熱議。
陸媒報導,去年9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城市建築物、公共設施、道路容貌管理規定》就明確,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車輛保潔責任制度,車容不潔的,自行清洗後方可上路行駛,社會車輛則需“保持車容整潔”。至於車容如何屬於“不潔”並未有明確界定。
此次公佈的修改草案,則做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擬增加條款:在該市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車身有明顯污跡、泥土,有礙市容觀瞻;(二)車輛底盤、輪胎附帶泥土影響市容;(三)泥土等污漬遮擋號牌;(四)未經登記擅自利用車身發佈廣告;(五)車漆脫落,外觀破損,有礙市容觀瞻;(六)擅自將車身改為廣告設施發佈廣告;(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礙市容觀瞻或者影響市容的其他情形。不過,前款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在雨、雪氣候下或者在結冰路面上行駛的機動車除外。2015/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