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的一天,美國一位12歲的小男孩正與他的夥伴們玩足球,一不小心,小男孩將足球踢到了鄰近一戶人家的窗戶上,一塊玻璃被擊碎了。這家主人讓小男孩回家拿錢賠償,小男孩與父親說了,父親很生氣,但還是掏出了錢,嚴肅地對小男孩說:
「這15美元我暫時借給你賠人家,不過,你必須想法還給我。」
小男孩從父親手中接過錢,飛快跑過去賠給了老人。 從此,小男孩一邊刻苦讀書,一邊用空閒時間打工掙錢還父親。不能幹重活,他就到餐館幫別人洗盤子刷碗,有時還撿撿破爛。經過幾個月的努力,他終於掙到了15美元,幷自豪地交給了他的父親。父親欣然拍著他的肩膀說:「一個能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的人,將來一定是會有出息的。」
許多年以後,這位男孩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他就是雷根。後來,雷根在回憶往事時,深有感觸地說:那一次闖禍之後,使我懂得了做人的責任。」
做人必須懂得敢於承擔責任。一個敢於承擔責任的人,就會成為生活中的強者,就能任憑風狂雨驟,我自巋然不動。在責任面前當逃兵的人,不僅讓人看不起,也只能在奔騰不息的大潮中望洋興嘆,自怨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