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要求科技部應扛起敏感科技保護制度之全責
盡早將全套法律與制度制定出來
趙秀蘭
立委管碧玲(9/25)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中國工作船及工作人員來台施工一事向科技部長張善政提出質詢。管碧玲指出,科技部昨天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核准中國國企工作船來台參與離岸風力發電系統」報告中認定測風塔施作不須提供海床地質、波浪、海流等調查資料,草率同意。
實際上,過去國科會制定有「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將「海洋科技」認定為敏感科技項目,中央主管機關為國科會,包括水下研究、海洋地質、海洋物理等項目都列入,其涉及資料需予管制、涉及人員需要簽定保密協定。
管碧玲認為,測風塔在施作時本身即包括水位、波浪、海流、海水溫度鹽度等項目規格,工作船在施作過程中必定會動用到上述海洋敏感科技資料,而科技部卻認定該部只主管敏感科技之研究計畫,申請來台者為工作船而非研究船,而草率同意。
管碧玲表示,敏感科技關係到國家重要政策發展,部分更涉及國家安全層級,國內缺乏一套完整的保護制度與法律,行政院曾在97年2月將主管機關為國科會的「敏感科技保護法」送交立法院審查,並請立院列為重要優先法案,該法案在同年7月就因政黨輪替而撤回行政院,從此未再送至立院,上述「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成為目前政府對敏感科技資料安全管制的的依據,缺乏法律層級的完整配套,本次更遺憾的是該作業辦法管的只是研究計畫,而科技部認定的「工作船」竟成為管制的化外之地。
管碧玲對於科技部長認為敏感科技歸屬於經濟部主管期期以為不可,她認為經濟部對於敏感科技主重於科技之應用於產業之發展,對於保護措施不可能積極進行,過去行政院提出敏感科技保護法的主管機關即設定為國科會立場才能超脫於產業發展之壓力之外,因此管碧玲要求科技部應扛起全責,盡早將全套法律與制度制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