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導一則新聞:「批年改不公不義,教師聯盟立院抗議」,經查,該團體全名為「十號新制年資教師團結聯盟」,應為新近出現之社團,然則,以「教師聯盟」稱之,卻與原本即活躍於各種教育議題且全名即為「台灣教師聯盟」之本社團,造成混淆,誤以為係同一團體。事實上,兩個團體不僅名稱大不同,雙方訴求更是大相逕庭。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聲明表示,例如,台灣教師聯盟主張,儘速廢掉18%,所得替代率降至65%,,聯合報在該則「批年改不公不義」的新聞中,用「教師聯盟」四字下標 ,自易引起民眾誤解,以為台灣教師聯盟竟然背叛自己原先主張,容易造成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