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組
中新網10月13日報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案,對被告人楊秀珠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追繳楊秀珠貪污、受賄所得人民幣二千六百三十九萬九千四百五十五元。
去年11月16日,在北京首都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走下飛機回國自首。當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這是第37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