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明通: 與陸簽「和平協議」要判5年 政治組
在藍營最近一片與大陸簽「和平協議」聲中,新黨主席郁慕明日前表態,要率先與大陸簽訂和平協議,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表示,郁慕明如果去大陸簽訂協議,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他勸郁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
兩岸是否要簽定和平協議,成為朝野爭議的焦點,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拋出,國民黨若重返執政,不排除與大陸簽訂和平協議。對此,陳明通在立法院受訪時說,國民黨對兩岸和平協議有信心,但是政府仍需要有高門檻的監督機制,對於國家安全,政府也會提出防禦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