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時間2月5日至3月31日 籲居民勿放棄權益
趙秀蘭
去年8月28日中油公司因「樹脂液」外洩造成旗津上千名居民身體不適就醫,此案在立法委員管碧玲協調下,中油於日前拍板對旗津居民發放補償慰問金共791萬3,000元,發放時間為104年2月5日至3月31日。管碧玲呼籲旗津居民注意區公所公告發放時間與地點,不要忽略或是放棄自己的權益,如有不了解之處,請逕洽所在地里長或旗津區公所。
管碧玲表示經區公所與中油協調下,已經確定補償慰問金發放標準與時間,發放時間為104年2月5日至3月31日,發放地點分3階段發放:
一、 就醫及住院民眾者,2月9日至3月31日,旗津區公所2樓社經課(旗津區南汕里旗津三路2號),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以戶為單位者,2月5日至7日期間,分別在中洲里、安順里、中興里、南汕里與上竹里等五里辦公處領取,其發放時間按鄰別而有不同規定,請里民洽詢當地所里里長。
三、 未在發放時間內領取者,請於2月9日至3月31日上班時間至區公所社經課領取。
管碧玲表示補償慰問金發放標準,按各人就醫情形不同而有不同,如里民有不瞭解之處,可以向區公所或當地里長詢問。而在旗津醫院、小港醫院及阮綜合醫院之外的其他醫院診所就醫之民眾,申請給付須於104年2月9日至13日到區公所辦理登記,需提出診斷證明(診斷內容應與油氣外洩有因果關係並有就診日期及時間),經確認後發放,審定後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