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 3/10日起恢復兩岸10個定期航點
大陸組
[綜合報導]
陸委會下午4點舉行記者會,副主委詹志宏發布,就「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各層面交流進行評估及規畫,未來初步將開放10航點,其餘運輸量能不足處將開放包機申請。
詹志宏表示,在現行5航點持續執行及疫情風險可控下,依商務交流旅運優先、台商密集地區優先、航點區域逐步擴大、雙方業者營運量能及航班衡平等原則進行評估,規畫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分別為深圳、廣州、南京、重慶、杭州、福州、青島、武漢、寧波、鄭州。
對於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暫規畫得申請包機,共計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定期航班的規畫於3月10日實施,包機則是再另行公布實施。
詹志宏說明,從原本5航點擴增為10航點有三個考量,首先是商務交流的旅運,其次是台商密集的地區,最後則是因過去航點分布無法完整涵蓋中國大陸範圍,因此適度擴大。而對於有些地方運輸量能不足,也準備開放申請包機業務來因應。詹志宏也補充,從各方面資訊來看,隨著兩岸疫情趨緩,我方仍不能夠忽略疫情隨時有新的變化,包括中國方面也相當謹慎 ,這是恢復兩岸航運直航的最重要因素,我方也會隨時視疫情狀況作出調整。
上午的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兩岸空運航點的恢復,除了疫情因素外,尚涉及諸多層面,陸委會提出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規劃,已綜合各方面考量,盡量將中方日前提出恢復航點建議納入,展現我方最大善意,疫後兩岸交流恢復、秩序維護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相互展現善意。
陸委會表示, 定期航班航點規劃自3月10日開始實施,至於包機航點由交通部盡速於近日內公布執行細節後實施。
陸委會補充,在恢復航點討論過程中,政策上已確定將於清明節前開放「小三通」 客運中轉,至於執行細節及配套作業,由陸委會於下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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