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政府「寬容看待」居住證
社會組
爭議多時的台灣人在中國領取居住證,台灣政府終於定調,陸委會表示,對領有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寬容看待」,現階段不會立即除籍。
中國政府自9月1日起實施港澳台居住證,宣稱將向持證人提供接近大陸居民的社會生活便利待遇,但也引來中國向台灣人政策統戰的疑慮。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時,就台灣人在中國大陸領取居住證,台灣政府的應對措施提出報告。
陳明通表示,台灣人去中國大陸因為生活便利而取得居住相關文件,台灣政府會寬容看待,但領有居住證者必須向台灣政府申報,而且不得擔任公職選舉候選人。
此前,台灣方面有意見認為,中國推出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和中國身份證一樣都有18位數字身份號碼,台灣人領取中國居住證應被視為形同入籍,台灣方面的戶籍應該被註銷。還有意見認為,台灣人如果在中國領取居住證,長期居留,就應該暫停他們在台灣的健保權利,甚至是取消其健保權利,以免珍貴的國家資源遭到濫用。
但是陳明通指出,在中國大陸的台灣民眾領用居住證,並未在大陸設籍或領用護照,尚無違反現行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的規定,沒有被立即註銷戶籍的問題。
他表示,現階段兩岸是以戶籍來做區分,不能說領用了居住證就是領了戶籍或有兩本護照;但是在未來,無法不確定居住證是否會被擴大解釋成戶籍或是護照,因此陸委會將每周開會研議對策。
雖然台灣政府對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的台灣人「寬容對待」,但還是對這部分的人提出一些限制。
陸委會表示,正在研究推出法律修改,未來領用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將不得擔任或參選台灣的公職人員,也不得報考警察和志願役軍人,甚至投票權也面臨縮限,但選舉權牽涉到《憲法》層面,必須進一步推出相關配套法案。
一些支持中國居住證的人認為,領用中國核發的居住證,就像領有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或日本在留卡一樣,政府不需要大驚小怪。但是陳明通表示,中國想透過居住證實行的政治目標,必須加以防範,中國居住證和美國綠卡、日本在留卡不一樣,「因為美國對台沒有併吞的企圖心,但北京很清楚要併吞台灣。」
他說,中國大陸「居住證」將台灣人視為「中國公民」,刻意否認台灣的主權與治權,而核發綠卡的美國並未否認綠卡持有者所屬國家主權與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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