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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於7/31日上午公布了對三名官員的懲處。三人均為副部級高官。
中紀委星期五(7月31日)宣佈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時被雙開的還有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
楊衛澤與仇和均為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開除黨籍的處分還需要中共全會確認。除此之外,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也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
中紀委通報稱,趙黎平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問題涉嫌犯罪。
此外,經公安機關偵查,趙黎平還涉嫌故意殺人罪。
中國媒體報道,已經退休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嫌於3月20日在內蒙古赤峰市境內故意殺人,被當地警方羈押。
趙黎平在內蒙古自治區公安警察系統任職多年,一直升任至2007年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武警內蒙古總隊第一政委,退休前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協第10屆委員會副主席。
中紀委網站稱,原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錢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接受他人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還特別指出,楊衛澤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楊衛澤2011年3月起出任南京市委書記兼江蘇省委常委。中國媒體報導稱,楊衛澤「曾被一位江蘇省退休高官實名舉報」。
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則被指「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同樣指出,仇和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仇和曾在江蘇省先後任宿遷市市長、市委書記等,2011年11月起先後任昆明市委書記和雲南省委副書記。 據報道,仇和在雲南任職期間曾引起過不少爭議,主要圍繞他的「鐵腕」施政方式。2015/07/31